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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5/19 10:29:18
- 来自: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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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流程 | 办理地址 | 各乡(镇)计生办及社区 | 许可条件 | 息烽县户籍的病残儿。 | 申请资料 | 病残儿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计生办领取和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表》一式三份,并附以下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患儿近期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出具的疾病证明书、检查结论报告等; 3、夫妻双方与子女二寸合影照三张。
| 办理程序 | 一、单位或村(居)委会 1、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在《病残儿医学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书面证明; 3、报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镇(园区)计生办; 4、使用病残儿鉴定软件,填好网上基本情况表,然后上传镇级计生办。 二、乡镇计生办 1、核实申请人材料,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 2、在《病残儿医学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书面证明; 3、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口计生局; 4、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核实村(居)上报材料,填写完整后上报县人口计生局。 三、县人口计生局 1、审核申请人材料; 2、在《病残儿医学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口计生委; 4、在市人口计生委审核申报材料出具介绍函后通知申请人到指定医院检查; 四、贵阳市人口计生委 1、审核申请人材料; 2、组织专家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 3、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 五、贵阳市人口计生委 将鉴定结论通知书以文件形式下发区(市、县)后发送给生育申请人签收。 | 办理部门 | 各乡(镇)计生办及社区 | 法律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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